当前位置:主页 > 概况信息 > 处室信息 > 卫生应急办公室(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) > 卫生应急
1.转移到地势高、地基牢固的安全地方
尽量爬到较高的地方,房顶、大树、高坡等,避开电线杆。
2.防止次生灾害,做好卫生防疫工作。预防山崩、滑坡、泥石流、触电、火灾、冻伤、中毒、灾后瘟疫流行等带来的灾害
3.营救落水者
①救援的舰船缓慢接近目标
②应用有效的捞救器材直接接近进行捞救(抛绳子,递竹竿、木棍等)
③淹溺者,立即抢救(具体见溺水的抢救)
4.对伤员进行初步检查,并给予相应治疗。如发现呼吸心跳骤停者,立即实施心肺复苏。禁用高温局部烘烤。(转载自:广东省红十字)
省政府及省直单位
国家、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卫健委
各设区市卫健委
直属单位
其他卫生单位
省政府及省直单位
国家、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卫健委
各设区市卫健委
直属单位
其他卫生单位
网站标识码:3500000039闽ICP备19026269号
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138号
地址:福州市鼓屏路61号邮编:350003总访问量:
主办:伊莉论坛-伊莉论坛官方最新禁断连载库 承办:伊莉论坛 宣传处
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,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:IE浏览器9.0版本及以上;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; 360浏览器9.1版本及以上,且IE内核9.0及以上。

闽政通APP
关闭